日前,财政部、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《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》,从今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, 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,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%的家电补贴。
这次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主要有电视机、电冰箱(含冰柜)、洗衣机、空调、电脑等5类。补贴上限为:电视机400元/台,冰箱(含冰柜)300元/台,洗衣机250元/台,空调350元/台,电脑400元/台。
这次补贴的亮点在于购买人购买新家电时直接申报家电补贴,由销售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,对符合要求的,当场兑付补贴资金,由当地省市政府负责监督管理。财政部表示,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中央继出台家电下乡政策后,为进一步促进扩大内需、根据我国家电产业发展和消费市场实际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,将有助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, 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,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。